近日,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中小企業突破性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針對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在加快企業成長、緩解融資難、市場融通、推動政策落實、構建服務體系等五方面明確24條政策措施,特別是第12條明確“加快發展股權融資”,第24條明確“建立容錯機制”,對政府股權基金投資和創投行業發展形成利好。
第12條 加快發展股權融資
支持股權投資機構來漢發展,鼓勵各區對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股權投資機構給予落戶獎勵。
股權投資基金通過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武漢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2年以上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獎勵,每投資1家科技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僅限首次投資),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每年累計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第24條 建立容錯機制
鼓勵干部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小企業工作中創新思路、擔當作為,對未違反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規定,經過相應的決策程序,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的,可以免除相關責任。
鼓勵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對決策程序、投資過程、風險控制合理合規的,允許一定投資金額失敗容錯率,并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做好銜接,著力化解“不敢投”問題。
對國有資本創新投入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制藥、深空深海等新業態新模式,或者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研專項,過程控制符合規定,無違紀違規行為而最終成果未達預期的,可免除相關責任。
24條政策全文如下:
(圖片來源:武漢經信)
文章來源: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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